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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商总局办理无区域企业名称变更被驳回怎么办

发布日期 :2024-05-17 07:45访问:1次发布IP:122.115.232.160编号:6708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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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工商总局办理无区域企业名称变更被驳回怎么办

审核不通过多次被驳回或者是无法提交!首先核名前先要看看字号是否重名,是不是字号引人误解或者是禁词,如果是这样的情况下核查是不会通过的,这也就是通常我们所说的疑难核名。【专业疑难办理=孙经理】

 

一、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怎么办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纷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是指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企业名称。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

 

二、企业名称的基本构成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项基本要素构成。

1、行政区划名称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是指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不包括乡、镇和其他地域名称。在不会造成误认的情况下,企业名称冠以行政区划名称时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

除符合特殊规定可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外,企业名称都应当冠以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即行政区划名称应置于企业名称前面,如行政区划名称在整个名称的中间,则不视为行政区划名称,此类名称也应按照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进行登记管理,须经guo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guo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其名称可不冠以行政区划名称:

a.全国性公司;

b.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c.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d.歷史悠久、字号chi名的企业;

e.外商投资企业;

f.guo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我司专业办理被驳回等问题名称,点过不尝试。疑难名称核准通过率百分之百,大胆承诺,核准不通过,全额退款,不收取任何费用。

【中创联企】市场部:孙国涛
【guo家局核名】北京市朝阳区国贸建外SOHO西区13号楼1004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

  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确有特殊需要的,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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