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升工商总局无区域集团公司核名
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条件要求:
1、无行政区划表述----须注册资本金5000万***以上的企业。
2、无行业表述----必须注册资本金一亿***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3、中字头企业名称核准----***决定设立的企业,需***的批准文件;
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具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报送***工商总局核准
【一般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说明:本条款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制定。本条款中的“相同”是指企业名称的字号、行业表述等相同(详见《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
以下情形适用于本条款规定:
说明:以下内容根据《公司法》(第180、186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21条、第24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31条第1款、第3款、第4款)制定。
1.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2.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3.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4.与同一登记机关其他同行业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名称调整信息 ===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申请延期 === 中字头 国字头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
商标注册 === 驳回复审 === 疑难处理 === 专利申请 === 疑难包拿证 === 版权登记 === 软著代报 ===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
主要办理: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国家工商总局已核准名称调整信息 ===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申请延期 === 中字头 国字头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 ===
商标注册 === 驳回复审 === 疑难处理 === 专利申请 === 疑难包拿证 === 版权登记 === 软著代报 ===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